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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和能参编——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正式实施
发布者: 和能人居科技阅读次数: 4441次
近日,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并批准的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1-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修)订计划》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2]92号)的要求,在原《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1-2019的基础上,标准编制组经过广发的调调查研究,考察并总结千余个单体装配式建筑实践情况。参考国内相关省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先进经验,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修编而成。其中,和能作为在装配式装修领域深耕多年的领军企业参与了本次标准的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采用装配方式建造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标准中指出,当前我国的装配式建筑发展以居住建筑为重点,但考虑到公共建筑建设总量较大,标准化程度较高,适宜装配式建造,因此本标准的评价适用于全部民用建筑。同时,对于单层和多层厂房等工业建筑,如精密加工厂房、洁净车间等,当符合本标准的评价原则时,可参照执行。
2016 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 71 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2017 年发布实施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 号),明确提出建立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河北省的装配式建筑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设计、构件生产、安装施工、装备制造企业开展了积极地行动,形成了“政府推动、企业参与、产业化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推动了我省装配式建筑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但是,该标准实施近三年,基于河北省省政策要求和当前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现状和趋势,本次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修订,以适应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
该标准受到众多优秀企业的积极响应,各参编单位参与热度极高,一致认为任务重、要求高、且行业与市场迫切需要此标准。本次和能受邀参与《福建省建筑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既是行业的肯定与荣誉,也代表了和能的责任与担当。
截止至目前,和能先后参与《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分类和编码标准》、《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课题制定近40项。今后,和能将继续深耕装配式装修领域,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的制定,并与行业分享装配式装修经验,为行业持续赋能,同时为推动区域建筑装修行业转型升级而做贡献。